德國EPR是什么?
法馬通和西門子聯(lián)合開發(fā)的反應堆。EPR是法馬通和西門子聯(lián)合開發(fā)的反應堆。2001年1月,法馬通公司與西門子核電部合并,組成法馬通先進核能公司(FramatomeANP,AREVA集團的子公司)。
EPR是“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”的縮寫,即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”。德國和法國都有EPR制度。在德國,EPR制度是由《包裝法》和《電器與電子設備法》兩部分組成的。
德國包裝法規(guī)定:所有向德國個人用戶銷售產品的企業(yè),需要支付其產品外包裝在德國相應的回收和處理費用,無論企業(yè)規(guī)模大小、外包裝數量多少以及從哪里寄出。寄到德國的產品,可通過Lizenzero平臺獲得產品外包裝授權許可。
EPR是國際上最新型反應堆(法國N4和德國建設的Konvoi反應堆)的基礎上開發(fā)的,吸取了核電站運行三十多年的經驗。EPR是漸進型、而不是革命型的產品,保持了技術的連續(xù)性,沒有技術斷代問題。
ERP認證是歐盟的能效認證,它是一個強制性的認證項目,在強制認證范圍內的產品必須要做。照明產品適用ERP新版指令(EU)2019/2020。
